为保障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培养实验人员的科学素养和实验技能,特制定以下实验人员守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实验期间,需服从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确保实验安全和有效开展。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二条 服从实验指导教师的管理,严格按照分组安排和实验任务使用实验用品和设备。爱护实验仪器设备,节约试剂耗材,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随意操作实验室仪器设备或取用药品。
第三条 进入实验室后,讲文明、讲礼貌,保持实验室安静,不大声喧哗或嬉闹。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实验室内不得携带食品、饮料或易燃易爆物品。维护实验室清洁卫生,实验操作台及公共区域保持整洁有序。
第三章 安全与环保
第四条 实验前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和环保知识培训,了解实验室安全规范、紧急预案和废弃物处理规定。学习并熟悉实验操作规程,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需在负责教师指导下规范使用。
第五条 实验时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操作,杜绝违规行为。若发现仪器设备异常或意外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指导教师报告,不得擅自处置。实验过程中若发生仪器损坏、药品丢失或其他问题,应第一时间报告指导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
第六条 实验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废液、废固体等)需按照实验室环保要求分类收集,不得随意倾倒入水池或垃圾桶。有毒、有害物质及实验废液需妥善回收并按规定存放处理,确保符合国家环保法规。
第四章 学术要求
第七条 树立严谨求实的学风,实验前应充分预习实验内容,书写实验预习报告。实验过程中,认真观察,规范操作,确保实验记录真实、完整,不得伪造或篡改实验数据。
第八条 实验结束后,应按要求整理实验数据,撰写实验报告,保证数据处理科学、准确。原始记录字迹清晰,实验结果分析合理,实验报告需按时提交。
第五章 实验完成后的要求
第九条 实验完成后,应及时整理实验用品,将仪器、实验药品和耗材归还原位。清洁实验台面及操作区域,确保实验室整洁。检查水、电、气源是否关闭,确认仪器设备归位、断电。不得将实验用品带离实验室。
第六章 附则
违反本守则,造成安全隐患或设备损坏者,将按实验室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责任。本守则适用于所有在硒资源研究与生物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进行实验的人员,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硒资源研究与生物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二〇二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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