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实验室安全,规范实验操作,保护人员及设备安全,促进实验室管理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卫生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实验室重要性:硒资源研究与生物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安全卫生是实验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保障。
安全责任落实:实验室全体成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实验室安全、卫生和稳定运行。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一条 实验室根据实验用房、仪器设备、药品试剂等分类,落实安全责任人。各课题组对所属区域安全工作负责。实验室管理中心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卫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书面记录。
第二条 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定点存放、限量存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详细记录领用情况。贵重物资和精密设备需要专人管理,明确操作权限,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和使用记录。实验室内危险物品存放区域必须明确标识,张贴相关操作规程和警示标志。
第三条 实验室产生的有害气体、废液、固体废弃物应按国家环保法规分类收集与处置,严禁随意排放。建立废弃物处理台账,记录废物种类、数量、处置方式和时间。
第四条 实验室设备使用必须符合用电功率标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超标电器。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修并处理。加热设备专人负责,按章操作,实验结束后立即切断电源。
第三章 操作规程
第五条 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实验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特殊设备操作需在负责人指导下进行。进行实验时,不得擅离岗位,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实验并向负责人汇报。
第六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严禁堆放杂物。严禁将食物带入或存放在实验室,禁止在实验区域内进食。实验结束后,清理台面并将使用的物品归位。
第四章 离开实验室要求
第七条 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检查设备,确保仪器设备关闭,水、电、气源切断,检查实验室门窗是否关闭严密。发现特殊情况及时向实验管理中心报告。
第五章 安全隐患与事故处理
第八条 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中心及学院相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后需进行复查并形成记录。
第九条 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对因违反安全规定或操作不当导致事故的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第六章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适用于实验室全体成员和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本制度由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硒资源研究与生物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二〇二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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